本招标项目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93号文批准建设。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发包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招标已经结束,现对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标段所用水泥、钢筋、钢绞线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和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土建主体工程各施工标段承包人(以下简称“联合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在江西境内九江区段跨越长江,连接江西省九江市与湖北省黄梅县。项目起自江西九江七里湖南,接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经九江西跨越长江,止于湖北小池北,接小池至黄梅高速公路,路线全长25.145公里,由江西省投资建设长江大桥长5.58公里,南岸接线长11.55公里,由湖北省投资建设项目北岸接线部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土建主体工程所需的水泥、钢筋、钢绞线材料的供应商,具体供货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生产厂家均可以独家的方式投标(必须为厂家直接参加竞标,以下简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的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为高速公路项目提供相应材料的业绩;
(3)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五年高速公路供货项目中无不良履约记录;
(4)投标人需具备下表所列资格条件、生产能力和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拟为本项目供货的品牌及生产产地,在报名后参加竞标及供货期间提供材料品牌及生产产地不得变更。
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水泥标段中最多只能授予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钢筋标段中最多可授予三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0月12日至2009年10月16日9:00~11:00、14:30~16:0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到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予退还。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项目路段进行考察,可自行进行。
招标人不安排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本项目关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传真的方式提交招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6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10月26日9:00~10:00送至江西省九江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四楼会议室,地址:九江市庐山大道(原九威大道)车辆管理所右转怡康路100米内(九江市人民防空办隔壁),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09年10月26日10∶00时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于2009年10月27日14∶30时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报价清单),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及江西省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sgl.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
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江西段)土建主体工程各施工标段承包人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联系人:费伦林、薛志辉、蒋王清
电 话:0792-8329819
传 真:0792-8329800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