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3】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661)。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灯具生产商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县、张北县、沽源县。
2.2建设规模:
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张家口崇礼县城北,与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相接,过下白旗东、南山窑东,继续向东北延伸过清三营东至清六营北、设隧道穿越桦皮岭,至老虎沟东北,经西坝西,向北在西辛营和东辛营之间穿过,然后向东北经黑土洼村东至东滩村,之后转向东,终于沽源小二号村北的张家口和承德市交界处,与拟建的张承高速公路承德段相接。路线总长101.953公里(其中本项目建设里程98.806公里,二秦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东滩枢纽互通区3.147公里)。
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二秦高速东滩枢纽互通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二秦高速东滩枢纽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
全线共设下窝铺隧道、 桦皮岭隧道、西坝隧道三座隧道,其中下窝铺隧道左洞长697m,右洞长714m;桦皮岭隧道左洞长2992m,右洞长2946m;西坝隧道双洞长度均为1224m。隧道中共计供货、安装功率40W LED灯2016个,功率60W LED灯612个,功率150W LED灯270个,功率170W LED灯378个。
本项目中标人负责照明灯具及支架的采购、安装、接线、实验等工作,并配合JD2标段完成照明系统的调试工作。隧道照明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照明系统控制柜至照明灯具的供电电缆和信号电缆的敷设工作由JD2标段负责完成,JD2标段还牵头负责隧道照明系统的调试工作。
2.3招标内容及供货周期:
本次招标共一个类别/标段,招标内容为隧道LED灯具的采购及安装,具体供货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供货周期要求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供货、安装、调试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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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 |
JD4 |
下窝铺隧道、桦皮岭隧道、西坝隧道LED照明灯具供货及安装。共计供货、安装功率40W LED灯2016个,功率60W LED灯612个,功率150W LED灯270个,功率170W LED灯378个。 |
2015年8月—2015年9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供货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只接受灯具生产厂家的报名,不接受代理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7房间(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代理人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60号)四楼汇馨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张家口市崇礼县商贸新区日韩风情街12号楼
邮 编:076350
电 话:0313-4768716
传 真:0313-4768766
联系人:袁小冬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政编码:050081
联 系 人:万蓓、李占辉
电 话:0311-83086856、83086860
传 真:0311-83086856
1: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隧道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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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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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灯具生产商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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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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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0年7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备2项LED灯具照明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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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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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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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过去1年(2014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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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