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091002127020403-CG
1、招标条件土木至胶泥湾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土木至胶泥湾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交通[2008]6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京化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路线起于土木枢纽互通(京化高速一期工程终点),终于胶泥湾与张石高速相接。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71.341公里, 按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沥青材料的供货,分1个合同段。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计划供货日期 交货地点 1 SBS改性沥青 吨 28441 2010年5月1日— 2010年11月31日 施工现场
2
70 号A 级道路石油沥青
吨
29645
说明:交货地点为路面施工合同段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所处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 或其委托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7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4道路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必须为2009年9月1日之后;
3.5近三年内,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在10000吨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业绩,累计不少于30000吨;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3.6在距离项目现场350公里内,具有2.5万吨以上的中转存储能力,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9年10月26日至2009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家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11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十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化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一街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75400 邮 编:050010
联 系 人:李伟华 联 系 人:李志军、王隆
电 话:0313—6281115 电 话:0311-86999263
传 真:0313—6281115 传 真:0311-86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