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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09-11-23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1、招标条件
  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09]172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9年基本建设计划。海宁市交通局(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起点为周王庙镇北(起点桩号K6+350),西行下穿规划中钱江通道,过辛江塘桥、上跨沪杭铁路,过崇长港,止于长安境内(终点桩号K13+000),项目全长6.65公里。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路幅组成为2m中央分隔带+2×0.5m路缘带+2×7.5m行车道+2×2.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涵与路基同宽。其中K12+130- K13+000为老路拼宽段,保留老路16米路面宽度,设计标准参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K12+130-K12+610,K12+940-K13+000段路基宽29米,K12+610-K12+940路基宽33米。
  2.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2.2.1本次施工招标设二个合同段。
  施工第三合同段:桩号K6+350-K9+726,长3.37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基层、桥梁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填方14万立方,挖方6.5万立方,桥梁505米/4座(其中390米/2座大桥),管涵16道;
  施工第五合同段:桩号K10+081-K13+000长2.919公里路基、路面基层、桥梁工程及K6+350- K13+000全线6.65KM沥青路面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填方15万立方,挖方2万立方,路面16万平方,桥梁113米/3座,管涵9道;
  计划总工期为2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月,2010年完成路基及中、小桥梁工程和大桥箱梁预制;2011年6月完成路面基层及大桥桥梁工程;2011年9月完成沥青路面。
  投标截止期前,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省交通厅)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09]111号文),凡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第三、第五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信用等级被评为A、B、C级的施工企业只允许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外省企业首次进入浙江建设市场的,按B级认定)。
  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都为第一名时,优先中标施工第三合同段。
  2.2.2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内容: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全线6.65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不含K9+726-K10+081段公铁立交桥)、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监理服务期为45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监理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合同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1月20日-11月26日9:00-11:00时、14:00-16:30时(双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指施工企业)、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附楼一楼、联系电话0573-87289216)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参考资料每套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11月27日13:30,集中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一楼大厅。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11月27日15:30,会议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四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 址: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建设大楼附楼一楼)
  电 话:0573-8728921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各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均为20万元,监理合同段投标担保为5万元。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2009年12月17日上午9:00前递交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局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郭斌 董乐伟
  电 话:0573-87289727
  传 真:0573-87289773



文档附件:监理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文档附件:施工资格审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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