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津交计发[201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西起西外环高速,东至海滨高速,长约23.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西外环高速至汉蔡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
2.2招标范围:
11标段:主要包括清河农场立交收费站、塘汉快速路立交收费站、汉蔡路收费站,建筑总面积约
计划施工工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项独立完成质量合格的已完工建筑总面积不小于7000平方米房建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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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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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建投领海鑫盛商务园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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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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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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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长海 |
电 话: |
022-5807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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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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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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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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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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