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至桐柏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2014-12-19 中国路桥网5900
核心提示:林州至桐柏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86号)批准列入
       林州至桐柏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86号)批准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及有关部门规定,决定对本项目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

二、项目名称:林州至桐柏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法人

三、项目概况:林州至桐柏高速公路焦作段项目是河南省“十二五”规划的林州(豫冀省界)至焦作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焦作修武县与新乡辉县交界处,沿北部浅山区向西,在焦作市中站区与晋新高速公路相接,到达项目终点。项目全长37.3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千米/小时,路基宽26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46亿元,计划2015年开工,2017年建成通车。

四、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

(二)单个企业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2.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3.必须持有省级以上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4.净资产必须是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或两倍以上;

5.具有满足该项目管理、建设和运营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的储备;

6.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三)企业联合体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

3.联合体各成员的注册资金总和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主办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其他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同时持有省级以上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5.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总和必须是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或两倍以上;

6.具有满足该项目管理、建设和运营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的储备;

7.联合体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申请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协议书等原件,满足该项目管理、建设、运营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的基本情况和履历表,以及有关能证明投标人满足该项目资格要求的材料(同时须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4年12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以前,按本公告所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0元(RMB),售后不退。

招标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招标机构: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759号交通运输局规划科技科

邮编:454003

电话:(0391)21393882139318传真:(0391)2139308联系人:李英豪王国涛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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