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各合同包独立招标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一 |
工程质量专项检测、综合检查中的检测 |
在综合检查过程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实体进行的抽检和针对关键路用原材料、重点部位工程等开展的专项(随机)检查中的检测工作。 |
二 |
特殊检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
特殊检测和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事故或受理质量问题投诉的调查检测工作 |
服务期:
(1)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由业主向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下达检测任务;
(3)检测机构3天内提交检测方案并通过业主审查后进场开展试验检测外业工作;
(4)试验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3天内向业主提交业主要求的各项检测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合同包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审核有效期内;具有独立、合法地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合同包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等级证书或具备桥遂、锚具、钢绞线、橡胶支座、土工织物等甲级增项的综合乙级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审核有效期内;具有独立、合法地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合同包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合同包一致,且投标人对所申请的合同包不得调整。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17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281721
传 真:0991-5281717
联系人:赵顺吾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8(交通运输厅)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892313
传 真:0991-5822508
联系人:何杨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