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3】391号)批准建设;西藏自治区省道301线班戈至雄梅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西藏自治区省道301线班戈至雄梅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函公路【2014】160号)批准建设,两个项目业主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均来自国家全额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全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起自西藏那曲地区西南隅之申扎县,北起申扎县雄梅镇,南止于申扎县城,全长91.011km,同步建设卡隆寺支线2.287km。
主线和申扎县城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整治改建,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卡隆寺支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整治改建,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班戈至雄梅段公路是西藏省道301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省道203线在申扎县雄梅镇以北约8公里处相交,是西藏自治区“十二五”公路交通发展规划中重点建设的通县油路之一。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班戈县城东北侧,起点桩号为K0+000,与S301线供加桥至班戈段公路顺接,经门当乡,上跨假噶藏布河和布曲藏布河后进入申扎县境内,到达路线终点,终点桩号为K117+100,全长119.522 km。同步建设门当支线13.391km。
项目主线按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7.5m。门当支线按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6.5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
标段 |
名称或技术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供货 地点 |
项目资 金来源 |
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 |
全一 |
改性沥青 (SBR II-A) |
吨 |
3400 |
格尔木 需方指定地点 |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已包含在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中 |
西藏自治区省道301线班戈至雄梅公路改建工程 |
改性沥青 (SBR II-A) |
吨 |
4500 |
格尔木需方指定地点 |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已包含在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中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沥青材料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取得国家法定单位(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沥青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沥青材料采购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4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国家相关部门检测中心出具的拟供货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关联企业情况,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德吉卓嘎、尼玛罗布
电 话:0891-6834751
传 真:0891-683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