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7线俄尔雅塘至岗托(川藏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经由国家发改委以 发改基础【2012】3430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及四川省配套 ,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2年开工建设。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甘孜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并委托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的路用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根据代建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建单位四川俄岗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发包人,代表甘孜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建设管理。
2、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国道317线俄尔雅塘至岗托(川藏界)段改建工程项目是国道G317线在四川境内的最后一段,是西藏昌都地区8县1区及川西北广大地区与内地联系的必经之道,同时又是西藏边防实施后勤保障最短、最安全的国防通道,也是四川主要干线公路之一。该项目起于俄尔雅塘,经炉霍县、甘孜县、马尼干戈镇、雀儿山隧道、德格县、止于金沙江岗托大桥(四川、西藏省界),路线全长约385公里。本项目基本是建设区唯一的通道,也是进出西藏的重要通道之一,地形狭窄,原路改建对行车影响大,保通困难,运输条件较差。
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及60公里/小时,3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地段)。路基宽度8.5米及10米,7.5米(局部困难地段);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100,路基、大、中、小桥1/50;隧道建筑限界9×5 m;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上面层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沥青路面下面层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垫层为15cm级配碎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国道317线俄尔雅塘至岗托(川藏界)段改建工程项目路用沥青采购招标,共划分为GLQ3、GLQ4二个标段,为路面施工承包人GM4\GM5\GM6\GM7\GM8五个标段提供路面沥青材料,要求采用桶装方式供货。预计供货期(以第一批到货时间开始计算工期):为 12 个月,(70号A级、SBS改性沥青首批供货时间分别为2014年5月和2014年6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本次材料采购标段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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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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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路面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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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施工单位
热拌场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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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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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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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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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沥青70号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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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4:K38+200~K87+503 (里程49.3KM)
GM5:K87+503~K133+900(里程46.3KM)
GM6:K304+500~K335+248(里程30.7KM)
GM7:K349+200~K389+000(里程39.8KM)
GM8:K389+000~K426+082(里程37.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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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4标K68+880
GM5标K127+800
GM6标K303+000
GM7标K375+960
GM8 标K4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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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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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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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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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改性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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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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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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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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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中沥青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发包人有权在沥青供货截止日期前30天内修正沥青数量(不超过±15%)。
3、SBS改性沥青为工厂化生产的成品改性沥青,且改性剂SBS掺量不低于4.5%。
以上沥青交货地点供参考,实际交货地点可能会有所调整,发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对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报价应考虑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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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授权书的代理商;
②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品牌沥青使用业绩:近五年(自2009年1月起)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品牌沥青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上的使用业绩:GLQ3标段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的使用业绩达到20万吨及以上;GLQ4标段SBS改性沥青的使用业绩达10万吨及以上(以改性后的沥青品牌为准);
③投标人沥青供货的业绩:近五年(自2009年1月起)投标人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上的使用业绩:GLQ3标段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供货业绩达到10万吨及以上;GLQ4标段SBS改性沥青供货业绩达到5万吨及以上(以改性后的沥青品牌为准)。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2012或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⑤进口沥青应具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
⑥近一年来(自2013年1月1日起)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对拟提供沥青的试验报告合格;
⑦投标人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禁止投标期内;
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有关投标均无效。
⑨制造商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代理商具有相应供货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可对1~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终只可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 2014 年5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scj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俄岗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317.com/)上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鉴于工程现场处于高寒高海拔地区,同时道路运输条件差,对投标报价影响大,请各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二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公示资料要求: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近5年(2009年1月起)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品牌沥青材料使用业绩一览表
公示表3.近5年(2009年1月起)投标人沥青材料供货业绩一览表
(2)包封:
上述3表书面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U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交。
(3)送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
(4)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若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料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工作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
9.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孜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传 真: 028-85267527
招标代理人: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传 真:(028)85525350 85570925
招标人:甘孜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4 月18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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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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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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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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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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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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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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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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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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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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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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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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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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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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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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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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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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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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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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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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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与投标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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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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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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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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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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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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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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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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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
公示表2 近 5年(自 2009年1月起)
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品牌沥青材料使用业绩一览表
(国内二级及以上公路)
沥青品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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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起讫时间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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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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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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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数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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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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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公示表3 近 5年(自2009年1月起)
投标人沥青材料供货业绩一览表
(国内二级及以上公路)
项目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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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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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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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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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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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地点(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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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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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改性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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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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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沥青品牌:
基质沥青品牌:
数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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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沥青品牌:
基质沥青品牌:
数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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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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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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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品牌:
数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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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品牌:
数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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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合同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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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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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供应时间
/完成供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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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单位全称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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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全称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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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