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JC14-GK010-A
二、采购项目名称:推土机等设备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5361000.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
1. 项目内容:
1.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推土机 |
17 吨(160匹) |
2 台 |
2 |
挖掘机 |
21 吨 |
3 台 |
3 |
装载机 |
5 吨 |
2 台 |
4 |
自卸载重汽车 |
12 吨 |
4 辆 |
5 |
压路机 |
22 吨 |
1 台 |
6 |
发电机 |
30KW |
1 台 |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4月16日起至2014年04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详细地址: 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时需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5 、特许经营许可证书或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
6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 、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购买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企业法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 面承诺(原件)。
8 、提供市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报名停止前60天内有效) )。
注:非本市企业可在企业所属地市级检察机关或到揭阳市检察机关办理。
揭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电话:8238465
以上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综合部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十一、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揭阳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 13501433620
2. 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
业务咨询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663-8210673
电子邮件:zf8210673@163.com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81222
邮编:522000
户 名: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帐 号:44001790105051507883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