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分散采购)招标公告

   2014-04-16 中国路桥网49900
核心提示:丽水市 330 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分散采购)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丽
 丽水市 330 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分散采购)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 的委托,对 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14040号

2. 采购项目: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在中国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具有所投称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人民币,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 时间: 2014 年4 月16 日 4 月25 日 每天8:30-11:30,14:30-17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8.4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0578-2152625)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9. 保证金交纳:

9.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9.2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4年5月12日 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9.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9.4 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5月14日 9:00 (北京时间)。

11. 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 公开招标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4日 9:00 (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lscgzb.gov.cn \ www.zjzfcg.gov.cn , 请点击: 招标文件.doc 图纸.rar

采购人:丽水市公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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