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 的委托,对 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14040号
2. 采购项目: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丽水市330国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在中国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具有所投称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人民币,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 时间:
8.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8.4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0578-2152625)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9. 保证金交纳:
9.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9.2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9.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9.4 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 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 公开招标开标时间:
13. 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lscgzb.gov.cn \ www.zjzfcg.gov.cn , 请点击: 招标文件.doc 图纸.rar
采购人:丽水市公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