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新疆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新交综[2012]325号)批准修建,并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计划。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部拨款及交通运输厅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作内容
(一)招标概况:
根据需求分析,本工程共设置三个合同包,此次仅对第三合同包(JTXX201302-3):新疆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建设独立招标(招标号JTXX201302)。本次建设内容如下:
1、搭建交通运输厅政务内网IT基础环境。建设支撑厅机关对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内网应用系统使用所需的主机、存储、网络及安全防护系统。
2、完善现有厅数据中心IT基础环境。与原有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环境一起组成统一的IT基础环境,完善相关业务单位与厅数据中心之间的信息链络通道及业务终端。
3、建设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内外网应用支撑环境,为统计业务数据采集、交换,报表管理及系统运行提供必要中间件支撑。
(二)本项目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专业公司。
(2)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良好履约记录并且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的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 2014 年4月10日至 2014 年4月1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现金形式)作为投标担保。
5.2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4 年4月17日10时30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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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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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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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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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1-5832152 0991-5281307 1899927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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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1-583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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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邓庆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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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0991-5281012、52814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