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 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宁国至绩溪段项目(以下简称“宁绩高速”)已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设计【2009】83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国内商业贷款,招标人为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目前路面工程施工已开始,现对上述项目的防水材料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水材料,设2个合同包,计划供货周期为8个月。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14年5月。各合同包计划招标材料数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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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规格品种 |
预估 数量(吨) |
执行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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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水性渗透型混凝土表面 防水剂1型(1500) |
272.81 |
JC/T 1018-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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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氯丁胶乳PB-II型 |
682.03 |
JC/T975-2005及 JT/T535-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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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防水材料的专业生产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过去3年(2010~2012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过去3年(2010~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近3年流动比率>1;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相关行业(公路、市政等)桥面防水工程水性渗透型混凝土表面防水剂1型和氯丁胶乳PB-II型总供应量不少于1000吨,并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大于200万元的防水材料供货合同的业绩,氯丁胶乳PB-II型有2个项目现场加工生产的业绩。通过GB/ISO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员和资金及设备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材料的生产供应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科学大道交口,皖通大厦1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个包),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处自行复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3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合同包2万元人民币。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ahjt.gov.cn)和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http://www.ahe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波 李宇伶方
电 话:0551-63738173
传 真:0551-63738232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科学大道交口,皖通大厦1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