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757号
委托代理编号:HNSZZFCG-2013P-0590号
采购项目预算:244.08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视机采购
炎汝、洞新、怀通、长沙、张花等9条还贷性高速公路及6条经营性高速公路路政中队等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桥隧管理所、路政中队和治超站通车项目所需电视机设备购置,采购内容及数量见下表: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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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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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约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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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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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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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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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数量以验收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①非制造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电视机的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根据财库『2013』89号文件,本项目中电视机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对应的“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7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楼)702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扶英胜 电话:0731-89757066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
联系人:阎永逵 电话:0731-85166573
2013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