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 FZMD-2013-2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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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金巢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所属地区: | 江西 |
所属行业: | 电子电器,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
详细内容
关于江西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金巢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器设施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FZMD-2013-28A)流标公告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金巢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电器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FZMD-2013-28A,截止到2013年8月27日上午9:30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流标。
特此通告!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附原公告
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金巢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电器设施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金巢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1、招标编号:FZMD-2013-28A
2、招标内容:
产品 货物名称(型号) 数量 技术指标
1 彩电 62台 详见招标文件
2 洗衣机 61台 详见招标文件
3 电热水器 61台 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价:183180元。
4、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3)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4)所投产品彩电推荐品牌为“创维”“长虹”“海信”;所投产品洗衣机推荐品牌为“美的”“海尔”“荣事达”;所投产品热水器荐品牌为“美的”“海尔”“万家乐”;以及以上三种货物推荐品牌的同档次产品。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其公章;
5、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并加盖公司公章(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
(2)税务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所投产品授权书,其中需写明参投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规格(开标时提供原件)
(5)法人授权书(开标时供原件)
(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标时供原件)
如有假冒,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6、发售标书时间:2013年8月7日-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费用:标书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7、发售标书及报名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采购单位: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金巢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1、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小姐
咨询电话:18907040599
万先生
咨询电话:18296976769
联系邮箱:1832947729@q
12、投诉监督电话:0794-706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