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11-28
所属地区:山西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的环城高速公路运营时间较长。各种机电设备均已运行8年多时间,部分设备已不能满足新增业务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保证工作和业务顺利进行,经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晋高管信字[2012]207号、271号、272号、441号文),太原公司决定对部分机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太原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更新改造中所需设备的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太原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更新改造中所需的摄像机、数字化设备、UPS主机及蓄电池等。包括货物的提供;货物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货物的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
二、标包划分及供货安装期
2.1、本次招标划为3个标包。
标包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数量 交货及安装地点
1 H.264(4路) 个 12 东南环各收费站8个;西北环各收费站4个
H.264编码器(16路) 个 18 东南环各收费站12个;西北环各收费站6个
交换机 个 13 东南环各收费站8个;西北环各收费站5个
工作站 个 13 东南环各收费站8个;西北环各收费站5个
2 云台摄像机 个 34 太原环城高速主线互通及收费广场
干线户外摄像机 个 22
3 UPS机头(15KVA) 台 4 东南环及罗夏祁各收费站
UPS机头(20KVA) 台 2
UPS电池组(65AH) 块 220
UPS电池(100AH) 块 60
2.2、本次招标计划供货及安装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3.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和类似供货业绩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1.2、作为制造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作为代理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只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楼5层503室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投标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授权书(授权书应详细列明授权货物清单且应与所投标包货物一致);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以上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标书售出后不退。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1个标包进行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10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10楼会议室)。
4.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高速长风收费站旁
邮编:030006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51-7839830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层
邮编:030006
联系人:毛先生、姬先生
传真电话:0351-7075969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