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2年普通国省道应急抢险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山东省财政厅以鲁建财【201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用于淄博、泰安、德州、滨州、临沂、莱芜市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应急抢险及日常维护的机械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对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1包 (01) |
路面清扫车,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17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2包 (02) |
多功能养护机、小型挖掘机,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14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3包 (03) |
多功能除雪车、除雪板,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8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4包 (04) |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多功能液压动力站、护栏板矫直设备、移动式泥浆泵、护栏抢修车、除雪除冰防滑材料撒布车,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7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5包 (05) |
多功能清洗车、多功能洒水车,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7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6包 (06) |
装载机、推土机、叉车、拖车,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7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7包 (07) |
路面灌缝设备、移动式场地照明车、移动式标志车、移动式发电机组,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7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8包 (08) |
手扶式振动压路机、小型双钢轮振动压路机、振动平板夯、路面切割机、冲击夯、绿篱修剪车、绿篱修剪机、油锯、打草机、高枝剪、吹风机,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4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 应急抢险设备采购9包 (09) |
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加热板,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投标人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不低于40万元。 ②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③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有)。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 其他要求: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 无 | 无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9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9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9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9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08-15至2012-08-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招标一部),招标文件按包购买,每包600元,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09-04,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
| 地 址: | 济南市舜耕路19号 |
| 邮政编码: | 250002 |
| 联系人: | 李航 |
| 电 话: | 0531-85693280 |
| 传 真: | 0531-85693280 |
| 招标代理: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
| 邮政编码: | 250101 |
| 联系人: | 赵德堂 |
| 电 话: | 0531-81956996 |
| 传 真: | 0531-82667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