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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沥青招标采购公告

   2012-03-19 0
核心提示:业主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报名截止:2012-03-23所属地区:江西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冶金矿产原材料1
 

业主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

报名截止:2012-03-23

所属地区:江西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冶金矿产原材料



1.招标条件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93号文批准建设。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路面用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施工合同段用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中福银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江西省南九高速公路七里湖路段,经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湖、永安乡,于九江市阎家渡码头上游约1公里处跨越长江至湖北省黄梅县,终点接于湖北省黄梅县黄小高速公路小池收费站北侧,全长25.43公里,其中跨江大桥和南岸引道工程17.1公里由江西省投资建设;北岸引道工程共8.3公里,由湖北省投资建设。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本项目全长17.1公里,主要工程包括:跨长江大桥(其中:主桥全长1405米,为主跨818米的双塔双索面斜拉桥)、南岸引道工程等工程。设置了七里湖、九江西2处互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沥青采购招标范围共分1个合同包,其中: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约3000吨,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7000吨,SBS成品改性加工7000吨(改性沥青加工所使用的基质沥青为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3沥青供货计划工期

计划供货时间:20126月至2013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沥青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②沥青改性能力: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具有距离本项目路面施工单位黑站拌和楼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中转沥青库库容量不小于10000吨(中转沥青库的所有权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且在本范围内有改性加工设备,改性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不低于500/天;

③沥青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其代理商须具有A级-70号沥青制造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出具的对本项目进口沥青供应的唯一授权;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品牌、品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确定,不需要授权或唯一授权;

④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进口沥青,SBS成品改性沥青所需的进口70#沥青的投标人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⑤沥青制造商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沥青的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万吨;

⑥具有近三年内(指200911日至今,下同)签订合同并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业绩(单个合同段不少于10000吨或累计每年不少于2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⑦近三年无国家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信誉纪录。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其联合体应当满足上述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同一个品牌的沥青(不含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319日至20123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4楼抽取室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制造商需提供)、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416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交通干部学院3号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北大道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

电话:0791-8624357786223391

邮编:330003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政监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电话:0792-8329881

邮编:332000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联系人:周震

电话:0792-8329819

传真:0792-8329800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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