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朔州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2-03-02
所属地区:山西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能源化工
山西省山阴至平鲁(晋蒙界)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16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朔州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朔州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合盛堡,接在建的灵丘至山阴高速公路,经山阴、吴马营、向阳堡、平鲁、小路庄、凤凰城,止于朔州市平鲁区二道梁,接内蒙古自治区拟建的十七沟至大饭铺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8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设计等级为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范围:路面工程所用的沥青采购招标,标段划分及采购数量如下:(详见附件)
注:表中数量为大致数量,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改性沥青为现场改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满足下表材料供货业绩要求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详见附件)
3.2投标人必须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沥青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发现有同一生产厂商对某标段提供了2份或2份以上的产品及其品牌使用的授权书,则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招标人仅向先到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产品及其品牌使用授权书(原件,适用于代理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山西省太原市钱江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9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递交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2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街35号省交通执法局),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20日14时00分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标段。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朔州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址:朔州市山阴县关岱岳村东
邮编:036900
联系人:王女士、牛先生
电话:0349-7028792、0349-7028776
传真:0349-702876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编:100101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16
传真:010-5927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