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甲供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1-12-29 969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准予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决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准予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11]83号_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369号),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唐津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连接我国东北地区与华东、华南地区的快速通道,也是天津市东部地区和天津港对外的高速通道。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起自津塘公路互通式立交,止于荣乌高速,路线全长43.95公里。目前,该路段为双向四车道,本次扩建工程将全线扩建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2.2本次招标为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甲供沥青采购招标。总计采购70#A级石油沥青约20316t,胶粉改性沥青约23344t,PC-2乳化沥青约625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厂拌胶粉改性沥青能力和为施工现场提供成品胶粉改性沥青能力的生产厂家且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供应同类材料的资质和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每标段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074
 
 
电        话:
022-58792335
 
 
传        真:
022-58792335
 
 
联   系   人:
刘志华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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