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准予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决定 津发改许可[2011]104号_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372号),项目业主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3.3%,贷款66.7%,招标人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唐津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连接我国东北地区与华东、华南地区的快速通道,也是天津市东部地区和天津港对外的高速通道。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起自河北省丰南界,止于塘承高速,路线全长37.18公里。目前,唐山界至芦台立交段为双向六车道,其余为双向四车道,本次扩建工程将全线扩建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扩建工程钢塑土工格栅采购招标。总计采购 439381m2。
2.3计划供货期:招标人下达供货计划书72小时内将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应投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代理能力、运输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500万(含)以上;近两年签订的公路工程钢塑土工格栅供货合同累计至少达30万m2。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每标段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将该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注册地的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唐津高速中心桥收费站
|
地 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
邮 编:
|
300454
|
邮 编:
|
300074
|
|
|
电 话:
|
022-58792335
|
|
|
传 真:
|
022-58792335
|
|
|
联 系 人:
|
刘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