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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起始路段加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9-30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业主单位: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0-10-12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起始路段加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同意列入2010年养护专项工程。本项目加宽改造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已经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评审通过。建设资金来源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的一段,路线起点(K2210+000)接在建雅泸高速公路终点(K241+159.100),终点接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泸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1.4095km。
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0米。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根据原有公路技术状况及现状,采用原路两侧对称加宽。本路段平面为直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起始路段的施工招标(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里程桩号为K2210+000(接在建雅泸高速公路K241+159.100)~K2211+409.50(接泸沽互通式立交),设计路线长1.4095公里。划分为L10-6一个标段进行招标,预计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预估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线长度 km 1.4095
2 路基土石方 1000m3 51.748
3 沥青砼 M2 29743
4 排水及防护工程 m3 2413.8
5 桥梁 中桥 m/座 47.2/1
6 小桥 m/座 52.16/4
7 涵洞与通道 道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母体试验室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资质(当投标人母体试验室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③业绩要求:近5年内(2005年7月至今)已经完成至少一个单个标段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合同且已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30公里及以上且具有高速公路桥梁、路面施工经历;④财务要求:2009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人员、信誉、安全设施设备满足要求;⑥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2010年10月12日上午9:0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高速大厦A1011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含施工资质证书、投标人母体试验室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自行前往,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但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上午9:0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高速大厦B区B1001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0]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5年7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5日内(2010年10月18日10:30之前)提交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区A1011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最低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10.投标承诺函
10.1投标人在提交公示资料的同时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邮编:610041
联系人:罗先生、曾女士
电话:028-66027302、028-66027300
传真:028-66027300
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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