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JTJSZ(10)--102
业主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所属地区:跨省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金属插板式声(风)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SZ(10)--1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3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信息详见公告附表。本项目金属插板式声(风)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南端,含引入北京、天津、济南、徐州、上海枢纽等相关配套工程。线路起自北京南站,经廊坊、天津,过沧州、德州,跨黄河后至济南,经泰安、曲阜、枣庄、徐州、宿州,跨淮河后至蚌埠,过滁州,跨长江后至南京、镇江,经常州、无锡、苏州,终到上海虹桥站。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000万);
4.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近三年在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供应业绩;
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汇款凭证、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公告附表,标书售出后不退。
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款项统一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收款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户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农行蚌埠分行新城支行阳光分理处
银行账号:0936010400007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8时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