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4线元阳(南沙)至绿春段二级路工程第1、第3合同段施工二次招标(招标编号:ZGTC-10ZQ01001)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2003】30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部门提出,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红河州纪委监察局
联系人:亚美仙
联系电话:0873-3732657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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