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至铜川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至茂名纵向线的在陕西境的重要路段。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二部分组成。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沥青供货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路线全长为62.031km,主线起点至泾阳立交按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泾阳立交至终点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
(2)本次招标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计划于2010年3月份进场,2011年9月份完工,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标志、隔离栅在2010年完工,钢板护栏聂冯立交至新兴立交2010年10月前完工,其余2011年5月份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本次沥青供货招标分为XT-Q01标段、XT-Q02标段,两个标段分别独立进行招标,计划供货时间为:XT-Q01标段2010年3至6月份,XT-Q02标段2010年5至7月份。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1)本次招标交通安全工程施工分1个类别3个标段,施工标段分类见下表:
(2)本次招标沥青供货共分2个标段,施工标段分类见下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表所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沥青供货: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每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只能提出1个类别的申请,通过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中1个标段。
沥青供货:各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申请,最多可中1个标段。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供应一个沥青品牌,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本次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沥青供货: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推荐通过资格申请。如果有2个或以上资格预审申请人持有一个沥青制造商出具对同一品牌沥青的授权书,则对此品牌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取其中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它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月16日至2010年1月2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西安市凯瑞酒店(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申请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申请人每申请一个类别,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同时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现金)。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29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凯瑞酒店(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 710054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29)87832141 传 真:(029)87832142
201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