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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工程质量 |
安全目标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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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 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成员) |
869054555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66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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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通和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成员) 黑龙江龙高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
891202725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66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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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892023007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66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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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
91089051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274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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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92208763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274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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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92271379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274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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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178051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0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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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
70468023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0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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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通和工程有限公司 |
74118899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05日历天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话:024-23878036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 编:110003
联 系 人:王先生、葛先生
电 话:024-823644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闫女士、徐先生
电 话:024-22564554
传 真: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