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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程质量 |
安全目标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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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4406122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
243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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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7443835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
243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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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75790750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
243日历天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 资格评审标准(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
2.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 资格评审标准(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
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人员信息及详细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公示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355803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于先生、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65、024-83211960
招标代理: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49号
联系人:冯女士、杜女士
电话:024-89820956、024-89820961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