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LS-JL-51
|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报表查看:“请至省交通交易平台‘公示公告-投标信息公示’栏目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查看。),预期中标价格4437720.12(元(价格) 或 %(费率)).项目负责人:房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苏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表查看:“请至省交通交易平台‘公示公告-投标信息公示’栏目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查看。),预期中标价格4450000(元(价格) 或 %(费率)).项目负责人:黄斌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表查看:“请至省交通交易平台‘公示公告-投标信息公示’栏目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查看。),预期中标价格4490000(元(价格) 或 %(费率)).项目负责人:施鹏 |
废标原因分别如下:
| 废标单位及原因:(1)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科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未体现任职时间,且均未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与“评标办法”第2.1.2(1)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担任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视同于副总监理工程师)”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认定: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的规定相违背。 (2)南京宁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均只填报了项目“完工时间”,且未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与“评标办法”第2.1.2(1)目“单位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项目交工验收日期,适用于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企业业绩’评分项目)”的规定相违背。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2026-05-22日到2026-05-25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联系电话:18061368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