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宣城市经开区柏枧山路21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
项目名称 |
薰化路上跨沪渝高速衔接段道路等7个工程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3516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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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 投标报价: 108323994.20元(其中设计费报价:2480000.00元;施工费报价:105843994.20元) 工期(交货期):6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姜东??,施工负责人:王民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2018)934002602,皖1342016201617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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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设计业绩:宿松县东北新城将军山路、龙井路白改黑建设工程设计 施工业绩:宣城市圣俞路(彩金湖段)一期道路工程 企业奖项:投标人奖项:1、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获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2、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道路工程二标段获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设计负责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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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外环南路19号 投标报价: 108312093.1元(其中设计费报价:2480000.00元;施工费报价:105832093.10元) 工期(交货期):6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马彪,施工负责人:徐渐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36202012001464,皖133201520164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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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设计业绩:合庐产业新城北外环及牛金路道路勘察设计 施工业绩:通州西路道路工程 企业奖项:投标人奖项:宣城经开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宣城市狮子冲路、兴业东路、创业路、莲塘路工程获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设计负责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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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 投标报价: 106157990.40元(其中设计费报价:2480000.00元;施工费报价:103677990.40元) 工期(交货期):6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汪浩,施工负责人:翟栋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ZG(2020)934006325,皖134201720190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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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设计业绩:东莞滨海湾新区虎门大道南延线市政工程设计 施工业绩:1、宣城市柏枧山路东延(薰化路-响山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 2、安徽省宁国市城区路网排水工程-宁阳路、山门路 企业奖项:投标人奖项:1、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获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2、宣城市柏枧山路东延(薰化路-响山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获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设计负责人奖项:合肥市阜阳北路(东方大道-北外环高速)勘察设计-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中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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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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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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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563-25310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63-301310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