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单位: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580-2285056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 编:316021
招标人: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评标结果
合同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 (万元)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岱山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4734.5678 |
黄华阳 |
97.49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岱山东沙古镇景区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评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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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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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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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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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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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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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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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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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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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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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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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