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交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黔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总承包贰级,无,无 ,咨询,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公路工程咨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 投标报价: | 38738000000.00(元) |
| 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3年 |
| 项目负责人: | 李军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高201601698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 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PPP项目 2 贵州省纳雍至晴隆和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PPP项目 3 河池至荔波公路PPP项目 4 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 5 贵州省道真至武隆(渝黔界)高速公路PPP项目 6 鹿寨-钦州港公路(鹿寨至鱼峰段)PPP项目 7 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PPP项目 8 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PPP项目 9 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滇黔界)至赫章段PPP项目 10 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 11 贵州省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东关至清丰段项目 12 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13 贵州省赤水至望谟高速公路织金至普定段 14 毕节至二龙关(黔滇界)高速公路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38738000000.00(元) |
| 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3年 |
| 项目负责人: | 邢云虎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晋1142006200802642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省隰县至吉县工程 2 山西省阳城至蟒河高速公路项目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38738000000.00(元) |
| 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魏涛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京111161636901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工程PPP项目 2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至玉屏(大龙) 高速公路PPP项目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如有投诉,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督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如有投诉,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督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中标结果公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25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851-85992179)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98010235)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