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公示

   2022-05-11 中国路桥招标网430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F-2022-013(皖E2-33-2022-0174)标段名称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
 

项目名称

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F-2022-013 (皖E2-33-2022-0174)

标段名称

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

F-2022-013(皖E2-33-2022-0174001001)

项目统一代码

2020-340523-48-01-015855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1〕461号)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宁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和县海峰路中央花园

联系人及电话

刘部长  152303723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

联系人及电话

张家利  0551-634592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5月10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北京中港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元)

12350206.00

项目总监

付明武

证书编号:JGJ1028767

监理服务期

60个月

质量目标

合格

企业业绩

1.云南省S25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川至格勒段第一监理合同段总监办

2.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蒲江至都江堰段工程监理二标总监办

3.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项目土建施工监理总监办

4.广西资源(梅溪)至兴安高速公路总监办

5.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昆明段)施工监理第一合同段总监办

6.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巴彦淖尔境内)工程BSZJ标段总监办

7.石黔高速公路总监办

8.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总监办

项目总监业绩

1.济南至徐州高速公路济宁至鱼台段总监办

2.京新高速(G7)巴里坤至木垒公路建设项目总监办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元)

12882976.00

项目总监

赵后生

证书编号:JGJ0512555

监理服务期

60个月

质量目标

合格

企业业绩

1.贵州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总监办)

2.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驻地办)

3.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J2总监办)

项目总监业绩

1.云南麻昭高速公路第三驻地办

2.云南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JL2驻地办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元)

12351007.60

项目总监

邓海清

证书编号:JGJ0925533

监理服务期

60个月

质量目标

合格

企业业绩

1.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段(第三驻地办)

2.济祁高速淮南至合肥段路基(第四驻地办)

3.济祁高速利辛至淮南段路基(第一驻地办)

4.京台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HAJL-03(驻地办)

5.滁淮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第二驻地办)

6.滁来全快速通道全椒段与滁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总监办)

项目总监业绩

1.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双辽至通辽段路基路面工程第三驻地办

2.济祁高速利辛至淮南段路基第一驻地办

3.铜南宣高速公路路面监理第一驻地办

4.德州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合肥至枞阳段路基路面HZTZZJB总监办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电话:0555-5335002(局监管股)。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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