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来安至明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第一驻地办LM-ZDB01
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1AFABZ02768-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日
开标日期:2021年12月2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栋4层(1-3)室A14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壹拾捌万叁仟元)(¥12183000)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监理服务期:62个月
企业业绩:1.济祁高速永城至利辛安徽段路基三办
2.济祁高速永城至利辛安徽段路面二办
3.济祁高速淮南至合肥段路基第四驻地办
4.济祁高速利辛至淮南段路基第一驻地办
5.铜南宣高速公路路面监理第一驻地办
6.京台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HAJL-03
7.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段第三驻地办
8.滁淮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第二驻地办
9.滁来全快速通道全椒段与滁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
驻地监理工程师:肖俊,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JGJ0407387,高级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1.安徽省绩溪至黄山(歙县呈村降)高速公路路基工程JHJ-02合同段
2.徐明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第三驻地办
3.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段路基路面第三驻地办
4.京台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路基路面HAJL-03合同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玖万零陆拾元整)(¥11790060)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监理服务期:62个月
企业业绩:1.宁宣杭高速公路狸桥至宣城段
2.济祁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
3.济祁高速公路利辛至淮南段
4.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省周庄至陇西立交段改扩建工程
5.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陇西段改扩建工程
驻地监理工程师:张久伟,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JGJ0615357,高级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1.合肥至六安至叶集(六安至叶集段)高速公路
2.北沿江高速公路马巢段路基路面工程总监办
3.济祁高速公路利辛至淮南段路基路面工程总监办
4.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陇西段改扩建工程总监办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咨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8层A座909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捌拾叁万捌仟元)(¥:12838000)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监理服务期:62个月
企业业绩:1.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施工监理(JL2标段)
2.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ZDJL1标段
3.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IV合同段
4.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连平至英德段)施工监理J5总监办
5.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施工监理JL01合同段
6.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J2合同段
驻地监理工程师:黎文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JGJ0614451,高级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1.苏州绕城高速苏昆HC4标段
2.沪苏浙高速公路
3.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
4.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工程
否决投标情况:无
招标人名称:安徽滁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滁州来安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188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550-356814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
项目负责人:张家利
联系电话:0551-63459269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监督电话:0551-63629541
公示期: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联系电话: 0551-63459269。省管交通: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滁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