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2924
邮政编码:310000
监督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1178
行业主管部门: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莲都区大洋路262号
电 话:0578-2615156
招标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城东路160号
邮 编:323600
电 话:0578-5522906
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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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称 |
中标价 (万元) |
质量目标 |
服务期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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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JSG标段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9166.7599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1460 |
姚永春 |
91.31 |
中标候选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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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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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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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程 JTL03 合同段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
交工日期:2019年9月27日,全长 19.85km,高速公路,五女峰隧道左洞长4609m,右洞长4576m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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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左权至黎城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隧工程第 ZL3 标段 |
阳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
交工日期:2016年5月18日,全长 32.593km,高速公路, 其中特长隧道 1 座:桐峪隧道( 左)3298.508m,桐峪隧道(右)3233m。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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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嵊泗至定海公路马岙至定海疏港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2018 年 2月28日,路线全长10.139Km,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全线隧道1座,设分离式双洞四车道隧道1座,其中右线为新建,全长515m |
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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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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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广西境河池至百色段工程勘察设计第三合同段 |
广西河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2016 年11月3日,全长40.098公里,高速公路,长隧道1880m/1座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业主变更证明、履约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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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吉县至河津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总承包第 ZB1 标段 |
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
交工日期:2016年7月14日,长约 24.308km,高速公路,玉梁山隧道左洞长1448m,右洞长 1485m.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联合体牵头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1年7月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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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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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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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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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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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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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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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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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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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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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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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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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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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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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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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