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成交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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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2021-01-27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皋政采【2020】GKZB50号二、项目名称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三、中标(成交)
 一、项目编号

皋政采【2020】GKZB50号

二、项目名称

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兰州昌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14层1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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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兰州昌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达文静,魏周平,郝建兰,贾怀勇,王兴盛,魏公定,马泽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皋兰县交通运输局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项目中标金额

收费金额:54.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甲方(采购人):皋兰县交通运输局 乙方(候选社会资本):兰州昌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2020年1月20日,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报告,评审小组经综合评审,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名前三的候选社会资本,乙方属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的相关规定,甲方和乙方进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并就以下内容签订备忘录。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皋兰县交通运输局兰州市皋兰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皋政采【2020】GKZB50号 二、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甲方(采购人)依法依规组建的谈判小组成员:魏公定、李志忠、安克亮、赵胜杰 乙方(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组建的谈判小组成员:高永峥、郑晓雪、何淼、刘丽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1月25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皋兰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四、谈判概况 谈判会议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魏公定主持。甲、乙双方谈判工作组成员全部参加了谈判,甲方由采购人代表魏公定担任主谈人,乙方由乙方授权代理人高永峥担任主谈人,谈判共进行了1次。 五、谈判结果确认 甲、乙双方经过谈判,一致同意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PPP项目合同》部分内容或条款及其细化进行确认: 1、核心商务条件的确认 乙方确认其商务报价结果:建安费用下浮率1.08%,运营维护费下浮率1.12%,合理利润率7.00%。 2、备忘录的履行 (1)乙方负责本项目合作期内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一系列工作,并按照国家、甘肃省、兰州市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建手续。 (2)甲方负责项目概算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用地及所需的施工临时用地的征用及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在概算批复额度内由乙方承担,超出概算部分由甲方承担。 (3)除本项目的融资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对本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以及收费权进行转让或设置担保权益;乙方不得将项目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在建设运营期内严格按照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约定进行建设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 (5)接受甲方及其依法聘请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在建设运营期的监督管理,并有义务配合建设运营期监管的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专业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服务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 (6)按照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乙方履约保函。 (7)乙方应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 (8)在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极端环境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项目范围内的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不得以本项目对抗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该种情形下配合如影响到乙方绩效考核的,则甲方应比照乙方已履行完毕对应的绩效指标来对待,且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3、融资 (1)融资担保 政府方确认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出具支持函、安慰函等政府函件的义务。社会资本可用项目收益权质押。乙方确认不需要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融资交割 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融资首笔资金(符合项目用款进度)到位时间为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生效后180日内,如不能在本款约定时间内到位或到位不足,乙方应为项目公司提供符合项目用款进度的资金支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项目公司出资安排 (1)乙方确认项目资本金即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设立应于PPP项目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 (2)乙方承诺项目公司注册在兰州市皋兰县。 5、工程建设 (1)乙方承诺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到位,原则上不更换。 (2)开工日 乙方按照监理发出开工令开工。 6、运营维护 乙方应严格控制道路养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等。 7、项目到期移交 项目到期移交方式为资产无偿移交。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清算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移交,政府方对此具有优先选择权。 六、预中标人确定 经甲、乙双方谈判并签署本备忘录后,甲方确认乙方为本项目预中标人,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七、其他 1、本备忘录引起的或与本备忘录有关的所有争议,由甲、乙双方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仲裁申请应提交给兰州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备忘录属于PPP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且PPP项目合同应根据本备忘录进行修改。 3、本备忘录一(1)式八(8)份,甲方执四(4)份,乙方执三(3)份,报市财政局备案一(1)份。 4、本备忘录于2021年1月25日在中国兰州市皋兰县交通运输局签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皋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433号

联系方式:572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7楼

联系方式:0371-56505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涛

电 话:1811948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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