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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预中标结果公示

   2019-12-20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银川至昆明公路(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
 银川至昆明公路(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银川至昆明公路(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项目的函》(宁发改审发[2018]74号)文件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宁政函[2019]52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实施。本项目采购人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该项目于2019年7月23日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2019年9月5日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2019年10月11日发出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2019年11月11日进行了开评标工作,2019年11月 21日和2019年12月 10日进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本项目PPP模式下初步设计概算约为2766163万元。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推荐方案起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以北的磨山台(距银昆高速终点收费站约1km),顺接已建成的银昆高速,路线向南上跨定武高速、太中银铁路、G338(原S302),沿太阳山开发区西侧边缘、小泉煤矿矿区以东布设线位,向南经下马关以东、予旺以东、甘城以东、炭山矿区东侧、寨科以东、王洼矿区西侧,上跨在建的王洼煤矿铁路专用线、G309,路线再向南,经彭阳县城规划区东北侧,红河乡以东,至项目终点在宁甘省界的高寨塬东侧与银昆国高甘肃段(初设阶段)对接。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36.026km,共布设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处,服务型互通7处;共布设特大桥11771/8(m/座)、大桥39540.21/121(m/座)、中小桥2248.62/29(m/座),长隧道9710/6(m/座),中隧道2743/3(m/座),短隧道338/1(m/座),桥隧合计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28.11%。

沿线设置完善的安全、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初步确定拟建项目设置管理养护中心2处,分别与太阳山互通收费站、彭阳互通收费站合址建设,服务区4处,停车区3处。

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6m。

2.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8个月,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其他规定详见合同内容。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PPP模式)操作,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施工总承包+政府补助。

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排名

投标人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西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辉、丁小平、柳映才、王康、陈世英、韦世军、郑军、刘熙春、徐晓燕、李颖、李华。

五、预中标结果谈判情况:项目实施机构于2019年11月21日组建了本项目的采购结果谈判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方排名,与候选社会资本方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通过谈判,谈判小组与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西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率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西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本项目预中标人,其年运营期补贴额度为:239600000元。

1.谈判时间、地点及谈判工作组人员组成

(1)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2月10日;

(2)谈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人员:蒋文斌、任泽军、杨晓晶、李时珍、马进彪、韩玮、李常军、洪吉云、柳向阳、梁锐、宋自云、程磊、陈红梅、唐民、马晓晖、王立强;

(4)谈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六、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提出(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    编:750011

电    话:0951-6076613

传    真:0951-6076613

联 系 人:唐民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997322,010-84896987

传    真:010-84896937

联 系 人:陈红梅

 

下载附件:项目合同文本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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