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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中标公告

   2019-10-23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已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评标委
 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已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出具了《评标报告》。2019年8月23日采购人依法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对本项目采购结果进行确认谈判,率先与评标报告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谈判后达成一致,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并于2019年10月15日发布预中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预中标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现采购人确定预中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采购中标公共如下:

一、项目编号:JKMAN2019060137

二、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根据本项目特征,综合考虑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拟采取“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招标范围为选择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PPP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按PPP项目合同约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勘察设计工作由项目公司成立后另行招标。

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设置为总投资的20%,由各方股东按比例投入资金,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到位,各方股东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项目资本金为项目自有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无论项目总投资如何变化,本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固定为20%。融资资金为总投资的80%。融资资金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分期到位,但需与项目资本金匹配,并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求。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融资并承担担保责任,项目公司承担贷款本息偿还义务,政府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协助社会资本完成融资手续。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建设标准: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交付运营;运营标准:满足云南省、昆明市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使用要求,无地方标准时按照国家标准。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根据本项目特征,综合考虑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拟采取“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通过招标选择安宁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PPP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按PPP项目合同约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政府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展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1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的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9000万元,占股90%,双方均以货币出资

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依法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五、中标社会资本方: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云南建工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MA6K4FN13D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号

法定代表人:方菊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1120T

六、中标条件:

1、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回报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5%;2、可用性服务费(资本金)回报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3.10%;3、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3.10%;4、年度折现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2.00%;5、合作期限为15年(3年建设期,12年运营期)本项目的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合作期满后,乙方应按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主体;6、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华(评标委员会主任)、魏江、江云、曹良红、林冠毅、石锐(业主代表)、杨志红(业主代表)。

八、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魏丽莎、戴?、石锐、李永凡、高艺铭、陈刚。

九、公告期限:

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24日

十、采购人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宁市兴屯小区一期34栋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75951855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58397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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