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北京局代建段)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包件号:QL01(包件名称:声屏障)
第一名:江苏金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58.1498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80.1714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88.0052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包件号:QL01(包件名称:声屏障)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苏金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郝龙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於明君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杭浩宗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包件号:QL01(包件名称:声屏障)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苏金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公示日期:自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09日止。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行政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国家铁路局。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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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