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省道311线朝阳至建丰农场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1线朝阳至建丰农场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2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11线朝阳至建丰农场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巴交发[2018]17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11线朝阳至建丰农场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旧路改线项目,路线方案基本沿旧路布线,起点位于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东侧榆树塔,与S211线包固一级公路通过互通连接,途经朝阳、明安、大佘太、东风、苏独仑、苏独仑牧场,终点止于乌拉特前旗与五原县的交界处乌加河(建丰农场),路线全长123.868km。共设置(不含互通、分离立交)大桥8座、中桥19座、小桥21座、分离立交1座、互通匝道桥1座,涵洞112道。
全线采用二级标准建设,K0+000—K103+645.7段设计车速为80km/h,路基宽度12.0m;K103+645.7—K124+416.351段设计车速为60km/h,路基宽10.0m,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路基及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20g。
2.2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0日,交工日期:2019年11月09日,共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311线朝阳至建丰农场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全长123.868公里。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及缺陷修复等工程施工。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 |
工程内容 |
ZCB |
K0+000~K124+416.351 |
123.868KM |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及缺陷修复等工程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亿元。
③近5年内(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里程数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公路路基路面施工或2项不计里程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信息”中查询属实。(资格项不作为评分依据)
④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直接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
⑤投标人应具有应对先期工程资金延期支付的风险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网址: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wzx.bynr.gov.cn)
4.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 2018年10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4投标企业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4.4.1.未购买USB KEY的投标单位→登陆“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公共资源会员系统注册会员并上传所报招标项目所需的企业基本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诚信承诺书、开户许可证、入库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授权委托书等)→上传完成点击确认后到三楼五号园购买USB KEY→登陆USB KEY点击报名→报名成功→点击已报名项目中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步骤请下载公告中附件:会员注册报名充值流程)。
4.4.2已购买USB KEY的投标单位→登陆“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项目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诚信承诺书→点击报名→报名成功→点击已报名项目中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步骤请下载公告中附件:会员注册报名充值流程)。
4.4.3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形式,投标企业应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中注册报名缴费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未按照规定报名,导致报名无效由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 2018年10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
5.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wzx.bynr.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5日15时0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乌拉特前旗
联系人:裴主任
电话:13847854717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311线朝阳至建丰农场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乌拉特前旗
联系人:杨部长
电话:0478-3603691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二区写字楼10层(宜家地产入口处)
邮编:015000
联系人:莫先生、刘先生
电话:0478-8773332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运行监督科电话:0478-8521223
备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0号)及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启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评标系统,请报名企业登录http://zwzx.bynr.gov.cn网上办事模块下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行登录注册。详细步骤请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报名期间如投标企业不能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及缴费,可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园咨询、指导完成报名全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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