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邮 编:313000
电 话:0572-2220060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美欣达路1333号三楼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0572-2175082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施工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及配套工程路面施工第LM01标段
评标日期:2018年7月31日
标段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第LM01 |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276720837.00 |
283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徐正国 |
99.27 |
路面施工第LM01标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与评审相关指标 |
证明材料 |
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
环象山港公路(林善岙至黄避岙)工程(路面工程) |
2016 年 1 月、路线全长25.6公里,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书、主要业绩一览表 |
项目经理 |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
环象山港公路(林善岙至黄避岙)工程(路面工程) |
担任路线全长25.6公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项目副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书、业主证明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履约行为表”未填写内容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2 |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3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4 |
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5 |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6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7 |
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规定(第一信封)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及配套工程路面施工第LM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
招标人名称: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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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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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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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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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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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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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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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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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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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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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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