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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经营性收费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招标公告

   2018-08-01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经营性收费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经营性收费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基础[2016]376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冀交函公[2017]1094号 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冀发改招标核〔2016〕61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涉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密封形式为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涉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项目主线起于平涉公路偏店乡南,与原平涉公路相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上跨邯长铁路,经南寨村南,在白鱼岭村北与国道G309互通交叉,向西南利用国道G309改建5.3公里,经井店镇在更乐镇北偏离国道G309新建,经更乐镇西、下池村西、下穿青兰高速,经招岗村西、寨上村东、上跨清漳河后路线折向东南,经茨村东、庄上村东、胡峪村东,在石岗村东跨越清漳河后沿北岸新建,经连泉村北、林旺村北、西达镇、东达村北,在台庄村北再次跨越清漳河,经台庄村、合漳村西、黄龙口村西、白芟村西,终于白盘大桥,与河南段相接,终点桩号K58+395.496,主线全长58.395公里(其中改建段长5.3公里,新建段长53.095公里)。支线起自茨村互通,起点桩号ZK0+000,向南下穿新建青兰高速公路复线、上跨既有青兰高速公路,终于椿树岭村东,与国道G309相接,终点桩号ZK3+722.525,支线全长3.723公里。

2.3 建设标准:

本工程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规定的设计速度为60公路/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全线主线及匝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收费站广场、收费站及养护道班场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特大桥3250米/2座、大桥7179.9米/19座、中桥353米/5座、涵洞104道(含互通区)、隧道375.5米/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通道12座、天桥3座、平面交叉47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交8处,与非等级公路平交39处)、收费站1处、养护道班2处。

2.4 计划工期:LJ9、LJ12标段计划工期18个月,其他标段计划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基工程(包括:路基、桥涵和隧道等工程)施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划分为1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LJ1

K0+000-K8+000

8

主要包括1座中桥、1处互通、3座通道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2

K8+000-K16+000

8

主要包括2座大桥、3座中桥、1处互通、1处通道、2座天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3

K16+000-K19+000

ZK0+000-ZK0+600

3.6

主要包括1座特大桥、1处互通、1座通道、1座天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4

ZK0+600-ZK3+723

3.123

主要包括1座大桥、1座中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5

K19+000-K23+500

4.5

主要包括1座大桥、1座中桥、5座通道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6

K23+500-K27+500

4

主要包括3座大桥、1处通道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7

K27+500-K32+000

4.5

主要包括1座大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8

K32+000-K35+000

3

主要包括1座大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9

K35+000-K39+000

4

主要包括1座特大桥、1座大桥、1处隧道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10

K39+000-K43+000

4

主要包括3座大桥、1处互通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11

K43+000-K46+000

3

主要包括3座大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12

K46+000-K49+000

3

主要包括1座大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LJ13

K49+000-K58+395

9.395

主要包括2座大桥等的路基及构造物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投标工程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监理人(详见附件3)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清单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前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3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涉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涉县清泉路与将军大道交叉口路北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 系 人:

申晓博

 

联 系 人:

李宏海

电    话:

0310-3893275

 

电    话:

0311-86958903

 

 

 

传    真:

0311-86958901

 

 

 

邮    箱:

hxzb2010@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施工各标段监理单位

 

 

日期: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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