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养护机械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筹措和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资金 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第一次招标时,YHSB1标段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不能在供货期内及时供货,解除其合同,现对本项目YHSB1标段路面清扫车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项目,为保证通车后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对所需要的养护机械设备进行采购。
2.2 供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3 供货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路面清扫车)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操作人员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见下表。
标段 |
设备名称 |
配置数量 |
主要规格 |
YHSB1 |
路面清扫车 |
1 |
主发动机功率≥150kw,副发动机功率≥115kw,垃圾箱箱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容积≥8 m3,最大清扫宽度≥3000mm,最大清扫粒度≥100m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所投标段相应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所投车辆、设备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所投车辆、设备通过国家3C认证。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台(套)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如果为制造商业绩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如果为代理商业绩需加盖代理商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18日至 2018年7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 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3:30时至14: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209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邮 编:063200
电 话:0315-5072856
传 真:0315-5072856
联系人:张艳娟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编:050051
电话:0311-67306737
传真:0311-83021585
联系人:何珈玮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