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已由咸发改审批【2018】1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咸丰县丁寨乡曲江村。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综合交通枢纽,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工程面积37030.5㎡,建设内容为站前地下交通枢纽首层、地下一层、二层、三层的部分结构工程、预埋管工程,室内外广场铺装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部分市政道路(含桥梁)等。项目估算约28710.38万元。
2.1.3 建设工期:暂定15个月
2.2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在此时段内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
3.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6 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机电设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8年6月22日至 2018年6月27日17:30时止,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咸丰县交通运输局1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郑先生
电 话:0718-6823220、0718-67999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6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18-825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