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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山川至梅溪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8-02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州 ( 才湾 ) 至资源 ( 梅溪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州 ( 才湾 ) 至资源 ( 梅溪 ) 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 2012 〕 160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业主银行贷款等。项目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2 〕 1600 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全州 ( 才湾 ) 至资源 ( 梅溪 ) 公路工程 ( 山川至梅溪段 )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资源县境内,起止桩号: K19+500~K81+561.811 ,全长约 62.910 公里。起点位于全州县才湾镇永家洞村,接才湾至山川段工程终点 K19+500 ,经南洞村、天湖水库翻越越城岭进入资源县境,在资源县境内经正源、咸水洞、源水口,终于资源县梅溪乡、接省道 S202 线 K9+533 处。本项目采用技术标准: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 Ⅱ级。全线路基宽 8.5 米,满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设计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03 )执行。本招标工程为全州 ( 才湾 ) 至资源 ( 梅溪 ) 公路工程 ( 山川至梅溪段 ) 的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工期 4

个月。招标的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包括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波形梁钢护栏、道口标柱、里程碑、轮廓标、交通标志牌、道路标线、便民候车亭等。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程如下表:

起讫 桩号

长度

( 公里 )

混凝土护 栏 ( 米 )

  波形钢护栏 ( 米 )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 ( 个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个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个 )

里程碑 ( 个 )

公路界碑 ( 个 )

百米桩 ( 个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 ㎡ )

道口标柱 ( 个 )

轮廓标 ( 个 )

便民停车亭 ( 处 )

№ J2

K19+500~K81+561.811

62.910

29516

13494.09

393

300

31

62

911

566

9008.92

74

8604

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同时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2 年 6 月 1 日以后):累计成功完成过 80 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或 30 公里以上的一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 A 级、 B 级和 C 级且没有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 J2 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 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6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7 〕 44 号)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 2016 】 59 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 招标编号: GLGLJ.LW2017-JA01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0771-261059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8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到在建的全州 ( 才湾 ) 至资源 ( 梅溪 ) 公路工程 ( 山川至梅溪段 ) 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 7 号

全州 ( 才湾 ) 至资源 ( 梅溪 ) 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邮     编: 541003

联 系 人:梁工( 13597318166 )、刘工( 13977356230 )

电     话: 0773-4819083       电子邮件: jsb4819083@163.com    

招标投标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 67 号

电     话: 0771—2115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

2017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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