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白山市2017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白山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个2个合同包,具体范围如下:
合同包 |
对应施工标段 |
路线名称及桩号 |
产品名称 |
暂定数量(吨) |
BSLQ01 |
BSYH01 |
丹阿公路 K210+212-K257+561 |
乳化沥青 |
152 |
橡胶粉改性沥青(2%SBS) |
4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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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LQ02 |
BSYH02 |
抚公公路 K149+139-K175+976 |
石油沥青 |
2120 |
乳化沥青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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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粉改性沥青(2%SBS) |
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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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YH03 |
嘉临公路 K148+657-K155+000 石通公路 K140+934-K148+657 |
石油沥青 |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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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沥青 |
291 |
注:(1)乳化沥青含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等类型,具体采用何种类型在供货时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单价不予调整。
(2)以上产品在供应商所在地直接储存。供应时,由供应商所在地直接运抵沿线各沥青混凝土拌和场。投标人按此原则进行报价。
2.3以上表中所列采购数量为施工图设计数量,投标人填报单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工程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养护工程的资金拨付情况。
2.4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用、利润以及考虑风险等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供应商(指能够仓储、加工、运输、销售乳化沥青、橡胶粉改性沥青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具备自有的总容量不少于1万吨的仓储罐;具有50吨以上运输罐车不少于10台(允许租赁);具备自有的聚合物改性沥青生产设备,橡胶粉改性沥青必须采用工厂化生产,橡胶粉改性沥青日生产能力不低于500吨(不含乳化沥青生产能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不少于5万吨的沥青销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合同包投标,但只能在一个合同包中标,评标顺序为BSLQ01-02。在前一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能作为后续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在供货过程中,若其中任一中标人供应的沥青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供货质量和供货进度(具体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招标人有权委托另一合同包中标人进行供应,采用两者价格高的单价,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违约方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五楼招标部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的工商查档证明或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6.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和评标结果分别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和公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白山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白山市浑江大街40号
邮 编: 134302
联 系 人: 陈广军
电 话: 0439-335053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邮 编: 130033
联 系 人: 徐绍宇
电 话: 0431-86151268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