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编号:A6400000141000175
国道307线高沙窝至古窑子段及连接线工程煤化工业园区连接线A1K9+200—A1K9+923.59段施工招标,在宁夏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的监督下,于2017年3月8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闭评审,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过程全程录像,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及排序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246980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57745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井冈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22202205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排名 |
姓名 |
本工程 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相关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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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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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李志勇 |
项目 经理 |
1、国道109线桃山口至郝家集(宁甘界)段公路工程第3合同段 2、国道110线镇北堡至闽宁镇段公路第4合同段 |
00325599 |
宁建安B(2016)0000683 |
任全生 |
项目 经理 备选人 |
1、青岛至兰州公路(宁夏境)东山坡至毛家沟段高速公路路基及构造物工程第A5合同段 2、省道101线至中黑路一级公路工程 |
00095162 |
宁交安B(17)G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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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学兵 |
项目 副经理 |
00465583 |
宁建安B(2016)000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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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学 |
项目 总工 |
1、103线石坝至宁东公路工程第1合同段 2、S103线宁东镇至古窑子公路 |
宁建安B(2016)00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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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会 |
项目 总工 备选人 |
1、国道309线西吉至郭家沟二级公路第3合同段 2、同心至预旺公路三期工程 |
宁建安B(2016)0002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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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林 |
项目 副总工 |
宁建安B(2013)000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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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和力 |
项目 经理 |
1、高安市东环路建设工程 2、高安市瓷城大道建设工程 |
00091276 |
交安B(15)G1015 |
郭全明 |
项目 经理 备选人 |
1、靖安县双溪至香田一级公路建设工程 2、奉新县狮山快速路延伸工程 |
00213660 |
交安B(15)G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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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见坤 |
项目 副经理 |
00331263 |
交安B(15)G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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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颂华 |
项目 总工 |
1、高安市瓷城大道建设工程 2、高安市东环路建设工程 |
交安B(15)G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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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多 |
项目 总工 备选人 |
1、靖安县双溪至香田一级公路建设工程 2、奉新县狮山快速路延伸工程 |
交安B(15)G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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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强 |
项目 副总工 |
交安B(15)G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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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贺清发 |
项目 经理 |
1、沈海高速宁德至上饶联络线武夷山(赣闽界)至上饶段S4合同段 2、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A2标 |
00109378 |
交安B(08)G2306 |
万满根 |
项目 经理 备选人 |
1、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第8标段 2、S322遂川横店至汤湖公路改建工程 |
00091529 |
交安B(08)G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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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辉 |
项目 副经理 |
00169859 |
交安B(08)G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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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平 |
项目 总工 |
1、沈海高速宁德至上饶联络线武夷山(赣闽界)至上饶段S4合同段 2、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A2标 |
交安B(08)G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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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天彪 |
项目 总工 备选人 |
1、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第8标段 2、S322遂川横店至汤湖 |
交安B(08)G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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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 |
项目 副总工 |
交安B(08)G2347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序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中卫市镇照公路照壁山经沈桥至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第3合同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高安市东环路建设工程 2、靖安县绕城公路建设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井冈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A1标 |
四、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1、第一个信封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一信封资格评审2.1.2条规定 |
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1.1第(2)条规定 |
2、 第二个信封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局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51-6076758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