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特种车辆采购经四川成渝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发包人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由项目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为确保公司所管辖的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给过往车辆提供及时、快捷、有效的凊排障及救援服务,拟采购特种车辆一批,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QZC2015标段:10T平板清障车2台
QZJ2015标段:50T及以上起重机1台
交货地点: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办公区(四川省眉山市成乐高速公路眉山服务区附近)。
供货期(包含设备到货验收及办理车辆上户手续)不高于 45 天,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具有车辆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2、销售业绩:
(1)QZC2015标段:拟供同品牌10T清障车辆2014年8月起销售业绩(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之和)超过10台以上;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汽车公告上有登载。
(2)QZJ2015标段:拟供同品牌50T及以上起重机2014年8月起销售业绩(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之和)超过5台以上;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汽车公告上有登载。
3、其他要求:
(1)QZC2015标段:拟供清障车采用底盘必须为2015年出厂底盘(应满足关于后视镜和前下防护的最新法规项)。
(2)QZJ2015标段:拟供起重机吊臂必须采用5节伸缩臂,且采用微电脑控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可对 1~2 个标段投标,且最终可能获得 2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5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将无效)。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含复印件)于2015 年12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2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
投标人须在 2015 年12月 28日上午8:30至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28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担保(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账户转出)。
(1)QZC2015标段:人民币1万元整
(2)QZJ2015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等媒体上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9楼A0905室
联系电话:85247896
传真:85547339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林先生(13219056929)
网 址:(http://www.cygs.com)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