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5-11-17 中国路桥网54000
核心提示:  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本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
   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本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标段编号 投标人 推荐意见
XLZCB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XLZJ 陕西海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兴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上海中咨安通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通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石家庄宏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XLZD-1 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赤峰天宇交通监理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XLZD-2 赤峰天宇交通监理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8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监督机构:敖汉旗纪检委驻敖汉旗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电    话:0476-4323466

  邮    编:024300

   

  招 标 人:敖汉旗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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