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部门: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0571-87630221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0号
邮政编码:325000
电 话:0577-88860375
招标人: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西路287号(新法院大楼北面)
邮政编码:325100
电 话:0577-57665521
招标人: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4年4月11日
施工第05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第05标段施工 评标日期:2014年4月10日
|
合同段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工期(月)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第05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铁电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96666.33 |
3 |
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熊彦明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789855 |
3 |
王 垒 |
废标原因及依据
项目名称: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第05标段施工 开标评标日期:2014年4月10日
|
标段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
05 |
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 |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修改 |
评标方法第3.1.1项 |
|
浙江新欣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
评标方法第3.1.1项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第05施工标段(隧道机电)
开评标时间:2014年4月10日
|
招标人名称: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 |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
|
|
无正当理由推延合同签订的 |
/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