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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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中标结果

   2011-10-31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0
核心提示: 中标单位: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内容: 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
       中标单位: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6525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局2005年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QC- LQ1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中标价:426313264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71-5811910

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或超出投标文件有效期满30天后),向招标人出具如下资料:

①《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一份(原件,格式如下);②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或传真件均可);③原汇款单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可;④预先开具的已收到招标单位退款的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人将上述四份材料送(寄)至招标人招标部门经办人处(经办人:吕先生0771-2115873,联系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1001室,邮编:530021),招标人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确认后,即可通知财务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内。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

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兹有                    (投标单位全称)申请退还           高速公路项目         招标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

退款信息如下(请确保与缴款时的相应基本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户名全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请予以办理退款。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高投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高投公司总会计师意见:

高投公司财审部意见:

 

高投公司工程部意见:

招标部门所属公司领导意见:

招标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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